成绩突出!温州这些集体、个人,获全国表彰!
近日,全国妇联表彰一批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共800个单位荣获“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”称号,800名同志被授予“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”称号。其中,我市3个集体、4名个人入选。
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持续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、就业创业、技能提升等工作,助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。
聚焦三篇文章,全力保障妇女儿童权益。大力落实《社会保险法》,稳步扩大社保在女性中的覆盖面,让更多女性享有养老、失业、工伤等方面保障。率全省之先联合市检察院、市总工会、市妇联建立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联合保护机制。抓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、整顿非法用工、女职工产假权益维护等专项执法行动。
聚焦三项机制,全力优化女性就业服务。全面强化女大学生双线招聘机制。组织举办全国巡回引才、千企万岗云聘会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,大力助推女大学生就业。全面落实女性重点群体精准帮扶机制。积极落实就业帮扶服务,助力女性重点群体就业。完善女性创业人员扶持机制。
聚焦三项举措,全力提升女性技能水平。统筹推进“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”等系列职业技能培训活动,大力提高女性职业技能,形成了楠溪月嫂、海霞月嫂等一批品牌项目。组织举办女性职工技能比赛。举办金牌家政能手大赛、保育员大赛等技能练兵比武活动。联合市委宣传部、市妇联等单位,积极举办“最美家政人”等活动,主动开展西部妇女就业培训。对接西部地区待业妇女,近三年累计跨地区培训5000余人,其中约有20%的受训人员来温就业。
温州市公安局基层基础支队
温州市公安局基层基础支队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,在反家庭暴力、守护儿童健康成长等重点领域成效显著。
主动作为,合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。深入开展“护校安园”行动,全省首创“智慧护学岗”和风险环控机制等数字化场景应用,融合老师、民警、保安、家长、志愿者五方力量到岗护学,目前已注册护学力量23万人,日均护学2万人次。同时,常态开展旅馆业未成年人入住“五必须”、未成年人进酒吧治理、涉未教职人员入职审查等重点行业源头治理。
示范引领,建立健全反家暴工作体系。专项制订《家庭暴力警情处置规范》,建立“快速出警、规范取证、依法打处、善用调解、事后回访”的模式。牵头推动政法、妇联等八部门,将家事纠纷调解纳入大调解体系,全面构建市县两级反家暴庇护站、伤情鉴定中心,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,强化对受暴妇女儿童关爱救助。2023年我市共受(立)案涉家暴案件263起,发放“家庭暴力告诫书”3318份。
广泛宣传,立体营造法治化宣教氛围。结合公安联勤警务站(室)社区警务模式,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,打造了文成“护翼工作室”、永嘉龙桥家庭教育服务站等妇女儿童法治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。同时,以“百万警进千万家”为纽带,深入社区、校园推进防性侵、反家暴、防电诈等系列主题普法宣传,引导妇女儿童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,增强自我保护能力。今年以来,已累计宣教3300余场次。
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
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立足职能,全力打造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基层样板,先后荣获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、全国青少年维权岗、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等数十项国家、省市级荣誉,也涌现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、温州市三八红旗手等先进个人。
聚力难点,强化工作创新。2014年启动“雏鹰再飞·附条件不起诉”项目,在浙江省率先引入专业社工帮扶涉罪未成年人;2017年成立全国首家民间慈善组织出资建立的未成年人关护基地“葵园”;2018年以来在温州率先试行“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”,创新出台“女童保护”协作机制,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。
聚力焦点,强化责任担当。率浙江省之先联动开展“维护妇女权益—月子中心”专项监督,推动母婴照护行业合规建设,入选最高检妇女权益保障典型案例,并被《中国妇女报》报道。打造“睿童”未成年人一件事平台,一体推进全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治理,获浙江省委常委批示肯定。
聚力重点,强化品牌培育。开展专项监督,整治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乱象、推动解决未成年人进酒吧监管难题,均获评浙江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。成立“薇薇工作室”,持续出品微电影、微课堂、普法情景剧,其中普法栏目《少年,你应该知道的法律那些事儿》被最高检、教育部汇编成书在全国出版发行。
谢作幸
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院长
谢作幸高度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,注重平台创新、机制创新、工作创新,为涉诉妇女儿童提供司法保护。
厚植家国情怀,打造暖心家事智审数字平台,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数智赋能。带领温州两级法院创造性探索家事审判改革,研发上线家事审判数字化项目“法护家安”集成应用。该项目集合公安、妇联等15家职能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等力量,实现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、关爱未成年人等全方位、立体化家事诉讼服务。
践行司法为民,首创适老助残扶弱诉讼机制,为妇女儿童弱势群体保驾护航。深入谋划布局“三横”(适老、扶弱、助残)“四纵”(诉前、立案、审判、执行)“适老助残扶弱型”诉讼机制与场地建设,打造“主体适应、制度适合、服务舒适”适老助残扶弱型诉讼温州模式。
坚持守正创新,牵头出台多项妇儿工作制度,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不遗余力。带领民事审判团队先后出台《人身安全保护令审理规程》《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标杆法院评定办法》等文件,为保障妇儿权益提供制度保障。
工作成效卓著,多措并举推进家事审判改革,为全市妇女儿童及家庭谋福祉。全市法院在离婚案件中推行财产申报制度,对11281件离婚案件设置冷静治疗期,出具离婚证明书33715份,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144份。家事审判改革“温州模式”被新华社、中央电视台、《人民日报》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。
郑升直
温州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、办公室主任
郑升直始终将平安家庭创建作为平安温州建设的最小单元,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作为维护社会稳定、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,以平安家庭之基垒起我市获评首届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之殊荣。
当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“参谋者”。发挥牵头单位作用,协同谋划思路、设计载体、提出建议,积极协调并主动参与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实施座谈、“平安禁毒宣传月”、“反家庭暴力周”、征集优秀家风故事家教案例家训格言、百场家庭平安讲座下基层活动等活动,推动我市妇女儿童工作优质高效发展。
当好妇女儿童健康生活的“推动者”。每月重点暗访检查儿童福利院、中小学校、幼儿园等安全工作,联动开展暑期防溺水安全月、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送温暖等活动。深入基层开展“海霞妈妈”等“平安妈妈”志愿服务队调研,参与策划“幸福家庭,与法同行”等法治宣讲活动,为妇女全面发展、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。
当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“维护者”。积极开展家事审判改革、家事调解创新等调研,家事基层微化解改革工作得到时任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批示肯定。对个别涉未成年人敏感案事件,严格落实“三同步”机制,切实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,“三同步”机制做法在中央政法委创新工作交流会上推广。
朱淑慧
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办公室主任
朱淑慧立足职能,助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完善,坚持做好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。
站稳政治立场,提升自身素质。坚持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研读学习社会建设领域的政策、法律、理论和调研报告,坚持向领导学习、向实践学习、向基层学习,拓宽工作视野,不断提升工作能力。
推进良法善治,维护妇女儿童权益。组织开展温州市人大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,推进温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体制和机制完善,推动对未成年人进酒吧等定性不明场所的部门联合执法。撰写《温州市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(草案)》社会委立法初审报告,力促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,推进妇女就业。负责人民民主基层单元“一老一小”e关爱数字化场景建设,在温州市12个县(市、区)多个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运行,推动基层人大关注、关心儿童事业。
树牢廉政意识,坚持优良工作作风。严格遵守党纪、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规章制度,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,认真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要求,始终做好表率,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不良生活作风。坚持脚踏实地、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,做到克己谦让,乐于助人。
曾海芬
温州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
曾海芬坚持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己任,努力做有担当、有情怀、有温度的妇联维权干部,促进平安家庭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。相关维权工作入选法治浙江“重要窗口”实践100例、温州市续写创新史“十年百项”重大改革典型案例,2021-2022年连续获评浙江省平安家庭建设优秀单位。
创新机制维权,做有担当的妇联维权人。聚焦反家暴、防性侵难点,指导率先全省建立家暴警情处置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机制,推动出台家庭暴力暴情处置规范,指导各地建立反家暴服务联盟机制,制定全省首个儿童防性侵教育“一校一讲师”制度,增强维权实效。
加强实事维权,做有情怀的妇联维权人。聚力家庭平安和谐,做好家庭普法宣传、纵横体系机制建设、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等文章,建设家事情感纠纷“民转刑”防控应用,建立线上协同处置机制,制定实施婚姻家庭辅导员培训三年行动方案,构建链条式家事服务体系。
注重项目维权,做有温度的妇联维权人。持续实施婚姻家庭危机干预(困境妇儿关爱)项目,指导打造一批“枫桥式”品牌调解室,形成“一县一特色”。充分发挥政策文件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作用,组织专家开展二轮土地延包试点、防治就业性别歧视等评估,强化源头维权。
来源:温州发布
资料:市妇联
制图:陈姣姣
编辑/一审:周斌杰
二审:姜海燕
三审:苏亦锋